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5〕74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当前,我市水稻均处于病虫害高发期。全市水稻病虫害总体发生程度为4级,其中:稻飞虱发生面积较上年同期增16.2%,大田平均百丛虫量571.5头,较去年同期增101.7头,綦江、丰都、石柱等地大田平均百丛虫量达到1000-4310头,合川、潼南、綦江、巴南、涪陵、丰都、南川、石柱等地个别未防治田块最高百丛虫量达2400-25000头;稻瘟病在各地老病区杂交稻及糯稻上发生,平均病叶率8.13%,合川局部田块最高病叶率95%,合川、巴南等地已出现病穗,平均病穗率2.8%,合川局部田块最高病穗率5.6%;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纹枯病等病虫也不同程度发生。7月下旬至8月上旬仍是我市水稻“两迁”害虫及稻瘟病等病虫防治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全力以赴抓好秋粮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病虫防控,遏制病虫暴发危害,赢得秋粮丰收的主动权,确保秋粮取得好收成,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落实防控责任
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今年水稻中后期病虫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两迁”害虫、稻瘟病等病虫害为重点,切实打好今年水稻重大病虫防控歼灭战。各区县要完善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水稻重大病虫应急防控指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和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当地水稻重大病虫监控的行政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对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督导,对重点病虫、关键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在病虫发生和防治关键时期,要组派病虫防治督导组深入一线,指导防治,检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促进各地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及报送病虫信息
各区县农业植保部门要加大水稻病虫系统监测力度,扩大普查范围,全面准确掌握重大病虫发生动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认真会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将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程度的重大病虫害,应按照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充分利用气象部门建立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电视等途径,及时将病虫发生信息传送到千家万户,做到监测预警到位、信息传递到位。要积极关注种粮大户、代耕大户、粮油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油生产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病虫信息的“点对点”服务,充分满足他们对信息的需求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信息调度,严格执行周报制度,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大力推进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扶持引导,积极开展水稻重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切实提高应急防控能力。在用好中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模式,建立一批用得上、拉得出、治得住、防效好的应急防治队伍。植保机构要帮助专业化防治组织建章立制,规范专业化防治行为,并通过培训与技术指导,努力提高专业化防治水平。在病虫暴发流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植保专业队资源,发挥植保专业队在病虫防控工作中快速、高效的作用,及时组织专业队开展统防统治,切实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
四、广泛开展技术宣传与指导,确保防治技术到位
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病虫防治技术的宣传与指导。通过试验示范、召开现场会、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发放明白纸及各种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治技术的展示、宣传、培训,普及综合防治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努力提高病虫防治技术的到位率。
五、积极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保障安全用药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防病治虫、促进粮食和农业稳产高产至关重要。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切实贯彻《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实施方案》,依靠科技进步,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提升装备水平,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