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31.05.2016 12:2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救护车注册登记、外观制式、配置管理工作,维护救护车使用的严肃性,保障院前医疗急救、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和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对《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渝卫规划发〔2015〕7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doc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31.05.2016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