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铜梁区分局关于部分投资类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04.07.2016 23:3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吊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辖区投资类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企业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停业失联企业名单公告如下,请下列企业(名单附后)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逾期未确认正常经营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铜梁区分局
2016年7月4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4.07.2016 23:32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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