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再添新措力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10.11.2015  15:25
  丰都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高寒边远山区、深山峡谷和石漠化地区,贫困群众就地脱贫、发展难度较大。为了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全面实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目标,我县再添新措,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改革创新、盘活资源,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全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一是除市里明确的“三大类对象”外,将居住地属退耕还林地区、居住地属滑坡沉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居住地属重要生态保护区和重点水源保护区等地区的五类人群列入搬迁范围。
  二是对搬迁进城户按照2000元每人增发搬迁奖励费,解决其进城购房、弃农经商等资金难题。
  三是凡转户进城镇安置的搬迁户,均享受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未转户进城镇安置的,自愿退出复垦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在扣除新占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后按照12万元/亩的标准获得补偿。
  四是创新建立30个“一个县领导牵头统筹、数个部门和国有企业参与、乡镇村社结对实施”的帮扶集团,每个集团每年筹集帮扶资金20万元以上,用于补助帮扶对象搬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