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03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18.03.2016  02:17

 

渝农复〔2016〕40号

 

市扶贫办:

现提出《关于完善产业扶贫后续管理的建议》(第03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为巩固提升扶贫开发成果,切实强化产业支撑,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 以五大功能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引,坚持“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旅游则旅游”的原则,大力推进贫困区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产业,促进贫困农户通过发展山区特色高效产业增收脱贫。 二是延伸产业链条。 加强“产加销”全产业链建设,推动柑橘、生态渔、草食牲畜、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7个百亿级产业链向贫困区县及其贫困村、贫困户延伸。支持贫困区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扶持有龙头带动、贫困农户干得了的产地初加工项目。 三是建立“双对接、双选择”的产业到户机制。 细化七大产业链建设环节,与贫困区县及其镇乡对接。指导贫困村优选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围绕脱贫目标,制订“菜单式”产业项目清单,指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自主选择,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 四是促进农产品顺产顺销。 农业信息化改革相关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区县实施,大力扶持贫困区县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率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贫困区县特色产业基地发展以物联网技术为主的数字农业。支持贫困区县产品整选包装、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建设。采取“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方式,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

(二)强化龙头带动。 一是推进股份合作。 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以扶贫资金、农房、土地经营权等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将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逐步扩大到所有贫困区县,市级涉农产业发展资金的50%用于股权化改革试点。 二是强化主体培育。 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资源向贫困区县倾斜,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根据带动农户规模和农户增收效果给予直接补贴。 三是创新带动模式。 支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向贫困区县布局,依托贫困农户建设原料供应基地。鼓励合作社承建农村小微型项目并吸纳贫困户农民就近务工。探索和推行“社区支持农业”、“零首付”托养、“订单收购”等模式,促进贫困农户稳定增收。

(三)加强基础建设。 一是推进地力建设。 加强贫困区县特色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倾斜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耕地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特色产业基地。 二是强化生态治理。 以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石漠化整治。农业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优先安排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实施。 三是发展休闲农业。 支持和推动高山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在贫困区县打造40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

(四)完善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农业投入的倾斜支持力度。 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向贫困区县倾斜,增量部分主要用于贫困区县,重点支持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 二是优先推进贫困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 贫困村的集体资产,能够量化到户,尽量直接分配到农户。由集体经营更有效益或不宜分配到户的,可以股权形式量化落实到户。 三是推进金融扶贫。 依托市农业担保公司,开展贫困地区产权抵押融资和担保贷款创新试点。 四是加快发展贫困区县政策性农业保险。 推进现有险种在贫困区县全覆盖,探索推进新型特色产业保险,对贫困农户发展符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的产业,实行保费全额补助。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联 系 人:方文豪,联系电话:89133312,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