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4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渝农复〔2016〕8号
市公安局:
现提出《关于简化办理鲜果、蔬菜绿色通道手续的建议》(第04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主城区载货汽车实施通行证管理的通告》,向主城区运输、配送鲜活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需办理绿色通行证,市农委及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车辆办证提供生产、经营的证明和审核服务,交管部门凭审核合格的相关资料为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
一、鲜活菜篮子产品的界定
鲜活菜篮子产品包括蔬菜、肉禽、鲜奶、水产品、水果、粮油等农产品。
二、办理绿色通行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1、申请办理绿色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在市交管部门规定的办证期间的工作日,到所在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填写《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提供办证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长期从事鲜活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的证明材料,如菜篮子产品基地的生产证明、配送合同或运单、检疫证明、市场证明等(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
4、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申请人持经农业部门审核合格,并经审核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一套,到规定的办证地点办理鲜活农产品运输入城的绿色通行证。
此外,对于鲜活菜篮子产品季节性的生产基地,我们将积极配合交管部门,通过对运输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定线通行证等办法,使农产品能够及时运送到主城销售。
附件: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申请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朝伟,联系电话:89133132,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