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5〕30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果业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业财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财务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5年农业财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农业财务工作要点
2015年,我市农业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任务,主动契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化推进农业财务工作“三个转变”(由单纯的财务管理向充分发挥农业财务工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转变;由注重内部管理向服从、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转变;由以争取资金为主向争取资金和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并重转变),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创新财政支农新模式、新机制,加快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调结构转方式,加大支持农业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农业财务工作新局面。
一、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
1、实施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改革预算控制方式,制定财政支农预算项目中期规划,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约束,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先报项目,后定预算”;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初预算,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对项目支出实施项目库滚动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精确性。
2、完善预算编制方式。实行部门支出预算分类管理,按定额支出、行政事业专项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行业任务类项目支出、行业竞争类项目支出等编制支出项目预算;继续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委属单位经常性项目支出和能落实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的二次分配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逐步缩小预决算差异,推进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对运转和重点工作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和水平。
3、规范项目预算申报程序。全面启用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农业财政项目网上申报,建立项目数据库,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绩效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4、深化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公开规范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公开部门预决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做到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口径公开。
5、强化重大专项预算和投入机制调研。按照“问题导向”推进预算改革创新,重点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业农村改革,推动财政支农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导向转变,在保障财政支农资金对保供增收等农业基础性领域投入的基础上,转变财政扶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支农方式,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定位、农业产业市场化程度、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阶段,完善支农资金分类扶持机制,构建全覆盖、分类别、差异化的财政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二、创新强化财政农业资金监管
6、及时完善专项资金及绩效管理制度。积极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相关资金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落实“依托主要产业整合资金、围绕关键环节扶持产业”的思路,修订准入门槛、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
7、切实配合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自查检查本部门2013、2014年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区县、项目单位全覆盖;认真自查检查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财政农业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等;抓好对责任区县、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做好市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8、实施政府购买监管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继续深化完善以中介验收、绩效评价为主的第三方日常监管机制,创新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投入新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加大项目资金检查力度。实施常态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将事后检查转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选择重点项目和代表性项目,开展项目资金大检查,扩大“第三方”中介核查范围。加强检查结果综合运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10、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继续加大“立项前评审,建设中评估,建成后评价”的项目评价模式,健全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在2014年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支持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11、参与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积极支持参与巴南、永川、江津、梁平、秀山5个区县农业农村改革综合试点和11个区县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公益性服务,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模式。支持探索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将财政扶持农业企业的资金,安排适当比例作为企业所在地村集体和农户的持股,并享有分红收益权。
12、继续探索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新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投资基金试点,支持发展互联网农业金融,努力完善建设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新型金融服务体系。
四、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13、加强委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督促委属各单位加强代管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各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强化责任意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有效利用预算配置,确保预算与资产配置的合理性。
14、积极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按规定对公务车进行处置,对机关部分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等,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结构。
15、强化国有经营性资产经营机制监管。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做好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方案的要求,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工效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使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修改完善委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依法治企、个性化监管、分清职责、逗硬奖惩。
16、加大对委属国有资产经营指导力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企业独立经营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独具个性的商业模式,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17、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优化重组;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等。
五、改进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18、完善办公用品管理模式。创建办公用品采购数据目录,委托有资质企业建立网上购物平台,杜绝借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购买其他个人用品的行为,有效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定期公示办公用品种类、金额等内容,督促节约办公用品支出。
19、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及采购代理的监督检查。优化集中采购代理、合同审核、预算管理、验收结算、资金支付等流程,加强定点采购管理,依法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
六、认真做好机关财务工作
20、强化基础服务。准确无误做好机关会计凭证审核、核算、报表编制上报、会计凭证账簿装订等日常事务;管理好库存现金,加快预算支付执行进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率;耐心做好制度解释工作,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提高服务水平。
21、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会计岗位AB角,完善建设委机关财务内控制度;强化执行力,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不合规行为;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支持财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参加高级别财务职称考试,更新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七、坚持抓好作风建设
22、强化支部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三严三实”为对照和要求,落实“一岗双责”,紧紧围绕农工委、农委中心工作和目标,牢牢把握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紧迫任务,狠抓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联创共建活动,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增强支部党员大局、创新意识,树立求真务实良好形象,为财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