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3.08.2016  19:07

渝农发〔2016〕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

最近,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农财发﹝2016﹞14号)。现将《意见》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农业财务工作重要性,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突出“三个强化

农业财务工作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提高农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农业财务工作要在农业财政支持政策实现“三个转变”的同时,突出“三个强化”。“三个转变”即财政支农政策的支持目标由直接支持农业生产向注重支持农业生产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并重转变,支持对象由千家万户的普惠制支持向既注重千家万户又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加特惠制支持转变,支持方式由直接补贴向更多利用财税政策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转变。在此基础上,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统筹整合。集中资金办大事,积极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以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主导产业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根据公共预算保障原则(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保建设),围绕增强部门履职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等进行集中使用,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提升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重点进行布局。二是强化精细化管理、差异化精准调控。提升农业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对一般小规模经营农户,继续坚持直接补贴的做法;对适度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重点解决融资难题、风险防控,实现规模效益。三是强化财政支农模式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支持农业产业的资金从财政直接补助到项目,逐步过渡到重点采用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实现农业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保险政策有机结合。

二、扎实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

产业是贫困地区发展的根基,是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依托。各贫困县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职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编制好本地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并与市级相关扶贫脱贫规划做好衔接,把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作为资金整合后对产业扶贫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和目标,引导相关政策和资金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加快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贫困户在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收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三、分级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权责统一

采用“五到区县三挂钩”的原则分层级明确管理职责,强化资金使用权责统一。即将项目资金切块到区县、目标任务落实到区县、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监管责任明确到区县、绩效管理到区县,将资金切块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与监管责任挂钩、与重点产业发展挂钩。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监督部门的配合,切实担负起农业资金的监管责任。市农委将按照财务管理关系,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对区县重点项目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行动。

四、切实提升农业财务工作能力

各区县农业系统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业财务工作,着力转变农业财务工作方式方法,在做好财务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产业政策谋划、扶持政策创设、规章制度健全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切实发挥好财务部门的作用。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养力度,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以优化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为重点,通过培训、轮岗、挂职等方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养锻炼。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职尽责,关心财务人员的成长进步,激发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农业财务人员要主动适应财政支农政策的新变化,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专业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