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12.06.2016  16:19

渝农发〔2016〕1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委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农业质检机构质量控制与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检验数据准确可靠,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73号)安排,2016年4-5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1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能力验证。其中1家参加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能力验证,1家参加了重金属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能力验证,3家参加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能力验证,5家参加了重金属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基本涵盖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涉及的关键指标,能够有效考核各参加验证单位能力水平。通过能力验证专家组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10家参加考核的检测机构共8家合格。

二、考核结果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 4家参加考核单位,全部结果合格。

(二)土壤重金属能力验证。 10家参加考核单位,8家单位结果合格,其中6家单位第一次结果合格,2家单位补验结果合格。

(三)水产品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 2家参加考核单位,全部结果合格,其中1家单位第一次结果合格,1家单位补验结果合格。

结果判定标准和参加单位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单位要认真总结,对能力验证不合格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不断提高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果质量控制。

二要加强对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确保存放方式、存放时间满足试验要求,减少因标准样品引起的偏差风险。

三要加强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期间核查和维护保养,制定仪器定期维护养护计划并保存好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避免原始图谱基线不稳定、漂移现象发生,确保仪器设备的状态性能。

四要加强检测人员培训练兵,保持检测人员队伍稳定,切实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根据有关规定,请所有参加能力验证考核且有不合格结果的单位于2016年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委报送整改报告。

联系人: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菁,89133703,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6/06/636013190307986093.doc

          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2.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分发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