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新”的要求,开创武汉市农机化工作新局面——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会

05.06.2015  20:07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着眼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出了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高屋建瓴地提出,为完成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这个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四新”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思想解放和工作创新。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农村。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1992年12月25日《在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农村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的自立;没有农业的积累和支持,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而农业机械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物化形式,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农机化工作是整个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机工作者,要在新世纪新阶段有所作为,就必须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立足农机化工作这个本质,按照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提出的“四新”的要求与时俱进,突出创新,全面开创武汉市农机化工作的新局面。

        一、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武汉市农机工作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成绩斐然

        武汉市发展农业机械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前期进入发展高峰,全国第一次农机化工作会议于1966年7月在武汉新洲召开,把武汉市农机化发展工作推向高潮。随着农村推行联产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机械进入了调整发展期。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武汉市农机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使武汉市农机化工作驶入了健康高速发展的轨道,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农机装备逐年完善,农机化水平逐年提高。到2001年末,武汉市郊农业机械总动力已经达到了160.67万千瓦,各类农机具总计已达23.3万台套,农业机械资产原值已达7.69亿元,比1990年增长1.16倍,农业机械作业总量已达1175.8万标公顷。

        (二)农机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农机工作的地位逐步回升。十多年来,武汉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自觉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已有农机服务管理机构11个,技术推广机构5个,安全监理机构11个。农机教育培训机构5个,农机销售企业和网点620余家,农机修造企业17家,乡镇农机服务管理站137个。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充分认识到了农业机械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地位和作用,纷纷筹集资金投资购买农业机械,加盟农机经营使用者的行列。到2001年底,有各级各类农机学会、协会16个。

        (三)农机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农机队伍的素质稳步提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完善的农机化法规制度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继《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相继实施以后,1998年,《武汉市农业机械服务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武汉市农机服务管理工作逐步步入了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轨道。同时通过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法律培训,农机服务管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稳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已成为农机服务、管理和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比较规范的执法行为,为农业机械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农机服务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抓好农机经营管理、安全监理、市场整顿和新技术、新机具推广。依法保护农机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机人员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机械的主动性空前高涨,广大农民利用农业机械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四)农业机械的投入机制得到改善,投入结构日趋合理。武汉市的农业机械投入在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集体投入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的自由发展期后,20世纪90年代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农业机械投入机制。特别是近几年来,市政府加大了对农机化事业支持的力度。全市用于农机推广等财政资金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2年,市财政投入资金120万元,用于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补贴,使2002年新推广机具达到2206台套,投资总额达到1772.16万元。对推动农机市场需求起到了促进作用。其中新购进大中型联合收割机77台,大约相当于前40年每年购买联合收割机数量的80%。由于政府的重视,财政的支持,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高涨,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资金为导向,农户投入为主体,其它经济成份为补充、各级财政和金融部门全力支持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机化投入机制。

        二、新世纪新阶段,武汉市农机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势在必然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懈动力。”我认为,创新也是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保持生机和活力的根本要求。无论哪一个行业和部门,如果没有创新的前途和能力,就不可能有发展;没有发展就必然逐步被社会所淘汰。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农机化工作前途非常广阔,任务十分艰巨,农机工作者必须勇于创新。

        (一)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农机化工作不断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在新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基本实现工业化。工业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是现代化的基础和主体,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完成基本实现工业化的任务。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提高工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业的比重,另一方面必须使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明显下降。在武汉市召开的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市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宏伟目标。据统计,武汉市2000年的城市化水平(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8.9%,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重为29%,劳平面积0.16公顷(2.4亩)。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2%,其中城镇居民为38.5%(属于宽裕水平),农村居民为50.2%(属于温饱水平)。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减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比重,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加快城镇化步伐,加速武汉市工业化的进程,农机化工作必须先行。农机工作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就要求不断创新,大力发展农业机械。

        (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呼唤农机工作努力创新。江泽民同志在《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文中指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走高产、优质、高效的道路。”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努力,武汉市也与全国一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了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农业发展由主要受资源的约束变为受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方面给武汉市一部分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同时也给大宗农产品带来更强大的压力。由此出现农产品卖难、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新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城乡经济结构、农村产业结构、农业的区域布局和农产品的品牌质量结构不能适应农业发展阶段性变化的要求,不能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武汉市农业和农村必须按照调高、调优、调出产量和效益的原则,围绕“五个百万亩”(百万亩优质油菜、百万亩杂粮鲜食、百万亩蔬菜、百万亩特种水产和百万亩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和十大产品(奶业、优质油菜、苗木花卉、无公害蔬菜、莲藕、冷食瓜果、食用菌、水禽肉食加工、特种水产品)产业化,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区域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培育名持优产品。农机化工作必须抓住我市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机遇,以全新的面貌,积极为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设施支持、技术服务和政策保证,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农机,壮大农机。

        (三)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期盼农机化工作敢于创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难点之一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家为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曾经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影响深远。关系全局的有如全面实行联产承包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价格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联产承包的潜能已基本发挥出来,而由此而带来的规模太小,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市场化程度不高,农民收入增幅不大等矛盾日益突出。就农产品价格而言,我国绝大部分大宗农产品的价格已经高于或相当国际市场的价格,继续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已没有更大的空间,农业通过提价增效,农民依靠卖粮(棉)增收,增幅不可能太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指明了在坚持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方向。而发展各种先进的农业机械是实行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保证。近几年来,武汉市加大了农机服务指导工作的力度。组建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农业企业集团及农业提供专业服务;引导推广各类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拉动农村消费,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各类农机专业示范大户,以提供农机田间作业及产后加工一条龙服务为纽带,与周围的农户建立或松散或紧密的联系,培育初具雏形的产业化小龙头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一部分率先进入小康的农民把购买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为投资实业的方向,作为解决就业的渠道,作为快速致富的手段,农业机械已经成为农民快速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支持一个农户购买一至两台农业机械,就是造就了一个小康之家;培养一个农机专业大户,就是树立了一个勤劳致富的典型;建立一个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就是培育了一个农业产业化或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龙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需要高质量高科技含量的农业机械,更需要能够支持农业机械发展的新政策和能够提供各种服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农机工作者。

        (四)农机化工作稳定和发展促使农机化工作必须创新。武汉市地处我国的经济中心,自然经济及科技环境比较优越,发展农业机械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仍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需要每一个农机工作者勇于探索,不断创新。首先,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刚刚整体进入小康,有些农民到近几年才解决温饱问题,发展农业机械的经济实力还不雄厚。有些农民仍然有小富则安,小康即满的思想,投入较大资金发展农业机械的勇气还不足,有些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小民经济的环境之中,经营知识较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大规模利用农业机械进行规模经营的经验还不足。其次,目前虽然是实行联产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还刚刚起步。武汉市是典型的劳多地少的地区,劳均耕地0.16公顷(2.4亩),乡村工业发展不快,劳动力没有得到有效地转移,发展农业机械的迫切性还没有表现出来。第三,我们还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几千年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与最先进的自动化信息化农业生产方式并存,简陋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与高度集约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并存,基本自给自足的封闭式农业与融入世界大市场的开放式农业并存,这就决定了武汉市农业现代化的模式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早期的那种单纯利用钢铁、石油、化肥和农药的机械化、化学化的现代化模式,现代型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除应该包括机械化和化学化外,还应包含信息利用、生物技术、生态保护、经营管理等,方法更加科学,内容更加丰富。这种新的模式决定了农业不可能再是五十年代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一花独艳型的现代化模式,而是多种科学综合、多种技术加盟的百花齐放的新模式。农业现代化内涵的进一步丰富,一方面为农业机械的发展提供了更高的技术支撑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使农业机械在农业现代化中由主导地位变为与多种技术并列的地位。因此,农机工作者要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农业现代化工作中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有所作为,必须清醒地认清新形式,树立新观念,抢抓新机遇,利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才能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武汉市农机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实现创新,再创辉煌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指明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途径,就是“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农机化工作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突出创新,与时俱进,在新世纪新阶段再创农机工作的辉煌。

        (一)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促进农机工作思路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是创新的典范,不仅是我党建党学说的伟大创新,同时也为各行各业的创新指明了方向。农机化工作要与时俱进,首要的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促进工作思路的创新。要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加快农机事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打破各种思想禁锢,按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大胆探索,积极推进,促进农机化事业高速度、超常规发展。要按照工业化的要求抓好农机化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各种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研究、引进、试验和推广,进一步提高农业的机械装备水平,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轻劳动强度。要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抓好农业机械化工作。要把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和新的经营管理方法应用于农机化工作,使之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按照信息化的要求抓好农业机械化工作。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控制,卫星定位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武装农业,进一步提高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上的信息资源,调整农业农机的产业结构、装备结构和经营结构,提高农业农机的经济效益、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抓好农业机械化工作。要按照开放、统一的市场要求抓好农机科研开发和推广,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业农机的科技含量;要按照农业农村的生产实际引导农机投入,提高农业机械的投资回报率,提高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要按照农民的实际需要调整农业的机械装备结构,使之更加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立足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抓好农机服务领域创新。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按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抓好农机服务。农业生产在稳定抓好粮食生产机械化,进一步提高传统农机作业项目的机械化水平的同时,按照武汉市建设“五大基地”“十个主导产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积极向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延伸,向林果花卉、畜牧水产等大农业拓展,向食用菌类培育与生产,设施农业、高科技农业、无公害农业等农业新领域渗透,使农业机械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按照不断增加农业比较效益的要求抓好农机服务。要抓好农业的产前服务,切实做好种子包衣制作、种苗繁殖等项目的机械化工厂化的研制、引进、开发和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种苗优化、良种开发。要抓好农业的产后服务,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为纽带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长农业的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促进农业比较效益的不断提高。必须按照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的要求抓好农机服务。要通过发展农业机械增加农民就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农业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农机人员的积极性,加快组织体系创新。武汉市农业机械的管理服务体系长期以来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经过改革开发以来的历次机构改革,特别是2001年秋冬以来的行政体制改革,计划经济时期的组织管理体系基本被改变,但新的体系还没有有效地建立,各级各类农机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充分发挥出来。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要按照有关农业、农机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农机行政执法,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水平,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农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农机服务体系的重心要进一步下移,要在农村普遍建立和完善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基层农机协会组织,把分散的农机专业户、经营户联合起来,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机服务体系的工作重点要进一步突出。要把支持和培育农机大户作为今后农机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典型宣传、政策倾斜、技术服务、资金扶持等形式创造一个有利于各级各类农机专业大户茁壮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机专业大户充分利用机械装备和技术优势承包荒湖山丘,抛荒粮田,发挥其在促进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范经营中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要培养和支持以提供机械化服务为纽带的农机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和农机作业大户,使他们尽快成长为农业、农村产业化的龙头。要通过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在我市建立起以行政执法管理队伍为龙头,科研推广技术人员为支撑,基层农机协会、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机专业大户、科技示范大户为骨干的新型农机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四)积极适应统一开放的市场经济形势,促使服务范围创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国范围内统一、开放的农机生产、销售、推广、使用市场已基本形式,以机械收获服务为主的农机跨区服务势头越来越好,已经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品牌,带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全面展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新阶段,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范围要进一步创新。要在继续抓好为分散的农户做好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开发推广为农业产业化基地、各种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各类农业庄园、农业休闲度假村服务的农业机械和服务项目,使农业机械始终与时俱进。要面向全国调整农业机械的产业结构和装备结构,走出家门拓展市场,实现更广泛意义上的资源共享和优势组合,在继续抓好跨区作业这个农机服务品牌的同时,全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跨地区、跨国界的合作,使整个农机化事业真正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不断发展和壮大。

        (五)严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农机管理方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