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征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9.12.2017 20:29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安全标准,农业部农机化司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6号)进行了修订,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反馈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监理装备科。
联系人:蔡睿 联系电话:67855803(传真);
附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7年12月19日
http://www.cqnj.gov.cn/upload/2017/12/636492996714936153.doc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9.12.2017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