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报送变型拖拉机牵头考核工作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万盛经开区农机监理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5号)精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应当纳入考核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内容之一,逐级压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按照《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17〕261号)、《市交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交办〔2018〕90号)有关要求,受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市农委委托,我所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将农业部门(农委)作为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考核牵头单位的情况进行摸底汇总。
请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机构高度重视,及时向区县农委领导汇报,如实向市农委报告情况,以便全面掌握情况,深化推进工作,各单位务必于10月23日将牵头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特此通知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参考样式)
关于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牵头考核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农委:
我区(县)农委(农业部门) □ 有 / □ 没有 承担本区县(自治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牵头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县)属 等相关部门。
特此报告。
农委(盖章)
农委领导签字:
2018年××月××日
抄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附件:区(县)农委(农业部门)未承担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牵头考核工作的情况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