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解读

19.06.2015  17:04

 

      一、培养目标

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为5年制本科,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全科医生)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重庆医科大学承担。

二、招生录取

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招收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

报考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进行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录取后,由高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到定向区县卫生计生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与重庆医科大学签订教育培养协议,然后再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三、相关费用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就业发展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对服务满6年的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履约管理

不能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