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农转非之后,父母身故还能继承父母农房吗?听听官方怎么说

02.07.2020  13:57

父母生活在重庆农村,也是农村户口。他们身故之后,已“农转非”的子女能继承农村的房屋,能继续承包土地吗?

6月22日,巴南区一网友在当地问政平台中寻求解答。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给出了官方答复,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公民留下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你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农村房屋可由包括其子女在内的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本市各区县(自治县)所辖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方全家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落户,在新户籍地取得承包地的;(三)农户整体消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情形。

按以上规定,若父母去世后,其子女均为非农户口,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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