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局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班子集体决策水平

31.01.2015  12:12

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分局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近日,依据市局和江北区委相关指导文件,江北局出台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暂行)》。

办法》阐述了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决策的主要程序,并对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办法》的出台,将更加充分的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杜绝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与此同时,对于推进分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预防和遏制腐败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江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