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冷漠妻子出走 丈夫:让她呆派出所反正有吃有喝

22.04.2016  09:02

民警搀扶女子回派出所 通讯员 冉楚及 记者 蒋雨龙 摄

  19日,武隆县江南派出所来了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她说无法忍受丈夫的冷漠无情,便离家出走到派出所寻求帮助。丈夫得知后不仅不劝说,反而让其继续待在派出所,称“反正有吃有喝”。绝望中,女子选择跳江,幸好民警一路跟随跳下江救起她。

  “我要去死,死了就好了。”19日上午10点,一名年轻女子蹲在江南派出所走廊墙角嚎啕大哭,民警见状忙上前询问。原来,女子姓余,20多岁,贵州省务川县人。通过朋友介绍,余某认识了家住武隆县巷口镇郊区的男子黄某,两人情投意合,随后她跟着黄某来到了武隆。

  不料,余某随着黄某回家后,黄某的家人对余某却另眼看待,嫌弃她不干活,还恶语相向。最开始,黄某还护着余某,可女儿的出生让余某成了众矢之的,黄某也开始横加指责,日渐冷漠。

  19日早上,夫妻俩因琐事争吵。“你给我滚出去,再也不要回来了!”黄某的这句话让余某忍无可忍,于是离家出走,孤身一人来到武隆县城。由于身上没钱,也没有去处,余某便来到了派出所。

  民警了解情况后,通知其丈夫黄某到派出所。可黄某及其家人来到派出所后不但不好言相劝,而是劈头盖脸将余某臭骂一顿,甩下一句“就让她在派出所,反正这里有吃有喝的”就离开了。

  面对丈夫一家人的无情,余某不哭不闹,默默离开了派出所。民警担心余某做傻事,便一直跟在余某身后。

  余某穿过人民广场、菜市场,朝滨江路走去,滨江路下去就是乌江河。突然,余某避开人群跑过滨江路,消失了。民警凭直觉跟到河边,只见江水已漫到余某的胸口,于是立即跳入水中救人,最终将余某拉上了岸。

  “你死了,你的孩子怎么办,父母怎么办?”民警安慰道,同时扶着余某回派出所换衣服。在所里,民警对余某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思想开导工作,并再次通知黄某来派出所。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黄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好好对待余某和女儿。

  由于余某并不想追究黄某的责任,民警便没有对黄某进行处罚。当晚7点过,余某跟着黄某回了家。

   律师说法

   经常性谩骂

   也是家暴

  重庆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侵害属于家暴,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也是家庭暴力的体现。邱胜奎表示,若经常遭到家庭成员的谩骂,可向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民间保护组织求助;若遭到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家暴,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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