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精准发力实现由大部门向小团队精致升级
05.09.2016 18:41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结构重组打通管理关键节点。在大部门内部,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根据案件需要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审判团队相关案件承办人审限、质效进行评查、通报。在人员配备上,根据全年所办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原则上每个审判团队按2:1配备法官、书记员。案件由立案庭完成立案流程后直接将案件分配到各审判团队中的案件承办法官,而不再分给部门庭室。分案人员由立案庭专人负责,立案庭在立案之日起8日内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完成案件分配。
二是专业分工修筑审判高速公路。探索建立固定的、专门的审判团队,集中处理某一类案件。在民事审判中,对案件的审理进行适度专业化分工管理,将案件按商品买卖合同、金融借贷、租赁合同、服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类别进行划分,确定专门审判团队审理某一类型案件。在立案庭设立速裁组,在速裁组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室,注重通过专业团队的专门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庭在接收材料时直接进行分类,将属于诉前调解范围的案件全部移送至速裁组调解工作室进行速裁调解。今年以来,速裁组诉前调解案件40件,成功率100%,效果显著。
三是新老搭配注重知识能力传承。在人员搭配上注重新老结合,灵活利用青年法官导师等制度,开展团队内部、团队与团队之间的知识交流,实现能力传承,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开展“传、帮、带”活动,老法官对青年法官的裁判思维形成、审判实务经验总结、疑难案件审理、案结事了能力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将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与审判团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完善考核细则,将任务明细化、表格化,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制度运行排期、台账整理等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专业庭审观摩指导21次。
四是自负其责实现过问全程留痕。每个审判团队由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独立办案,承办法官对案件独立负责,案外人员不得干预。院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签发,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合议庭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后签署。对签发人修改、签署裁判文书的文本附卷存档,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年以来,共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3项,为防止司法瑕疵抽查案件5件。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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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