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意见》 “六个一”切实推进档案事业发展

16.01.2015  11:44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江苏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全省档案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使中央精神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努力细化、深化工作举措,积极吸收新阶段下全省档案部门取得的新成效、创造的新经验,对全省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目标,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江苏省档案工作实现现代化描绘出了路线图。

      《意见》的主要精神可以概括为“六个一”:

      突出一个重点。《意见》强调把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是本级档案馆(室)的建设主体,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本条件,要予以重点落实,“十二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直属档案馆(室),要基本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

      瞄准一个方向。《意见》要求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作为“十三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列入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到2020年,全省各级档案馆和党政机关档案室要基本完成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形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远程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初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数字档案资源管理体系和共享网络体系。

      树立一个理念。《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大档案”理念,建立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级的档案工作新格局,推进档案事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意见》分别对党委、政府直属档案馆,各部门、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各级各类开发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新领域、新机构、新社会组织的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

      把握一个方略。《意见》突出“依法治档”方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档案管理秩序。同时,对各级政府监察部门、公务员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贯彻《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作出了专门规定。

      健全一套功能。《意见》要求建立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完善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强调各地要把档案查阅服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用需求,要积极举办反映中国共产党辉煌成就和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陈列展览,使档案馆成为党员干部的学习平台、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地方历史文化展示场所。

      提供一系列保障。《意见》对加大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提出了新要求。《意见》要求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将档案馆(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求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根据档案馆功能拓展和馆藏数量的增长,适当增配专业结构合理、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人员;要求切实做好档案宣传,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