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27.10.2015  10:29

为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进一步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彭水自治县政府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决定对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5000元至18000元的补贴。

补贴期限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或单位可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5号前,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经环保、商务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县财政局将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