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功能区域实行分区落户政策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
9月7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发布的《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介绍。《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五大功能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制定落户条件,预计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0%左右。
不同功能区域实施不同落户政策
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介绍,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明确分区落户条件。比如,以主城区为核心的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的落户条件就作了调整优化。
《实施意见》明确,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其中,与集成电路、物联网、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年限则放宽到2年,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则保持3年务工经商年限不变,与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有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对在一般小城镇落户的,坚持以就业为前提,对产业基础较强的中心镇放开落户限制。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
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则指出,我市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市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据张智奎介绍,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今后我市将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比如,将按照同样的子女就近入学原则,而不再区分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张智奎说。
探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在本次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我市对市外来渝人员的落户提出了创新方法,以鼓励更多优秀的市外来渝人员落户。
张智奎表示,接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陆续出台完善市外来渝人员积分具体规则,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探索建立市外来渝人员积分落户制度,并针对不同类型人群科学制定积分分值和落户标准,保障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人员落户。
实行更加完善的居住证制度
张智奎介绍说,本次《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完善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并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不过,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我们将充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张智奎表示,市政府将着力引导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人口,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特别是城市发展新区转移,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这两大功能区落户,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记者 周松 实习生 肖卓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