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能力

09.10.2015  11:37

一是独立设置环保机构。开县4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了独立环境保护所,机构规格为乡镇街道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全县乡镇街道环保所共核定编制174名,真正实现了环保机构延伸到基层,并达到全覆盖。

二是落实环保专职人员。落实全县乡镇街道环保所在岗人员157人,其中,县人力社保局从县级部门延伸事业单位中安排106名,各乡镇从直属机构中调整安排51名。剩余编制下步拟招聘一部分环境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为了确保乡镇环保所人员相对稳定,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乡镇环保所人员调整必需事先征得县级环保部门的同意。

三是完成设备设施购置。按照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达标要求,为40个乡镇街道环保所统一配置了环保执法车辆(长安CS75)、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摄像机、GPS定位仪和录音笔等设施,保障了环保执法、环保“五大行动”、“四大生态”建设、环保“四清四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各项工作能够稳步推进。

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先后针对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执法检查、信访投诉查处、环境应急处置、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及新《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联合县法制办开展了环保执法培训;组织选派10余名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市环保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针对今年新进人员较多的情况,开县环保局在9月上旬组织全县所有环保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讲解当前乡镇街道环保所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有效地解决了乡镇环保所“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五是完善环保考核评估。根据市环保局乡镇街道能力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验收评分细则和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相关文件精神,把乡镇(街道)环保所的经费保障、执法监管、业务提升、制度执行、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全县40个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达标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