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副市长到市扶贫办检查“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1月13日下午,刘强副市长到市扶贫办检查“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市扶贫办在家的领导及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戈新从六个方面汇报了2015年市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与全市扶贫攻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二是突出源头治理,多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扶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业务处室和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领导点、个人查、群众评的方式,认真排查部门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制机制。三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树立扶贫部门良好形象。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树立扶贫部门机关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爱民亲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扶贫攻坚健康、有序推进。始终把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督查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责,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定向督查、暗访督查、反复督查,把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五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始终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当作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来抓,切实维护贫困户的利益,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资金运行体系和严明有力的资金监督保障体系,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六是加强协同配合,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市纪委派驻市扶贫办纪检组长关力围绕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扶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汇报了派驻纪检组2015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刘强副市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扶贫办党组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当中,能够始终按照市委、市纪委的总体工作要求,不折不扣的抓推动、抓落实,工作有成效。
刘强副市长要求,从三个方面深入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推动扶贫办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一是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决按照中央的部署按照市委的安排,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牛鼻子”,与全市扶贫攻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守住自己的“阵地”,守好自己的“摊”,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市扶贫办党组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自身实际,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管到位、严到份,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坚守党的纪律规矩,切实加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市扶贫办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把增强政治定力作为人生的“终生课”。办领导班子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进一步细化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监督活动,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促使党内生活常态化、民主化。
刘强副市长强调,扶贫办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重庆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找准穷根,明确导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倒排工期,细化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双推动、双促进。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