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相关标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全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渝卫家庭发〔2014〕81号)精神,规范创建活动,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我委制定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标识、服务卡、宣传画,现印发你们,供参考使用。
一、使用原则
根据“敬老文明号”规范化创建要求,统一设计创建标识、服务卡、宣传画,统一标识、色彩,突出卫生计生行业特色,营造创建工作宣传氛围。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选用,也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
二、创建标识、服务卡、宣传画图样(见附件)
三、标识、服务卡说明
(一)标识涵义
1.中间 “99”寓意“九九重阳节”,紧扣敬老主题。舞动的形态体现老年人生活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欢乐和谐。
2.“十”字代表卫生计生行业,“绿色”体现无私的奉献精神和“敬老文明号”蓬勃的生命力。
3.周围用环绕的麦穗体托起,形如双手,体现对老人的关爱、呵护和尊敬。
标识简单大方、充满活力,体现了创建文化气息和卫生计生行业特色。
(二)服务卡图样说明
服务卡分正反两面,正面填写创建单位基本信息,反面“服务内容”根据创建单位实际情况在其下方自行添加具体的服务内容。
附件: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敬老文明号创建标识、服务卡、宣传图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