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启动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

21.04.2015  11:19

  4月17日,市扶贫办组织召开全市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启动暨业务培训会,就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全市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

  纳入此次贫困户大病补充保险试点的有巫溪、彭水、石柱、武隆、秀山、丰都、巫山、万州、黔江、南川、潼南、江津、荣昌等13个区县,参保对象为试点区县参加当地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共计约60万人,每人安排市级参保补助资金18元。

  会议指出,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作为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特殊保险产品,体现了特惠与普惠相结合、公益与效益相结合、主导与引导相结合,符合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科学扶贫、内源扶贫的新要求。开展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是精准扶贫的务实之举,瞄准因病致贫的扶贫对象,定向定点扶持,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也是科学扶贫的创新之举,是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探索和积极尝试;更是内源扶贫的治本之举,有利于从根本上转变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解决大病拖、小病扛的问题。

  会议要求,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品种,主要体现“三个保”,即:保贫困农户,参保对象必须是新一轮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保重点人群,重点解决建卡贫困户中18岁以上的人员;保大病重病,按实际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作标的,起付标准1.2万元,并按比例分段赔付,重点缓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造成的经济负担,费用越高,报销越大。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要坚持既要积极、主动作为,又要稳妥、不留后患,更要务实、实惠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宣传要到位,要把政策原原本本、清清楚楚地交给群众;二是理赔要到位,要选择有责任、有担当、有实力、有网络、有经验、有声誉的承办保险机构,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款项兑现的效率;三是配合要到位,扶贫部门、实施乡镇、保险部门、监管机构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四是总结要到位,注意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效,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确保试点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推进,最终达到政府、企业、群众、社会各方共赢的效果。

 

 

              资金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