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法院出台办法规范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
25.10.2017 16:29
本文来源: 法院
该办法从三个方面规范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人大代表关注案件院长负责制,即在接收相关案件材料后首先呈送院长审批,再送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交承办部门负责人督促办理。分管院领导、承办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分工有责,办理完结后及时将办结结果及代表反馈情况汇报。二是明确范围,规范受理。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范围进行明确,确定有四类:(一)区人大代表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关办事机构转交的代表关注案件材料;(二)本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上门联络代表时提交的个案关注材料;(三)代表直接寄送或到本院反映的关注案件材料;(四)市高院转交本院办理的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材料。三是严格流程,注重质效。通过上述途径接收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材料,签转专人登记、建立台账,及时填写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审批表,注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简要、代表意见、拟办意见、承办部门、责任领导、办结时限等,经层层审签,压实案件责任。承办部门负责人收到代表关注案件后,按规定的工作日内向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查阅案件材料,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并于规定工作日向分管领导汇报案件具体情况。分管领导根据案情提出咨询意见及建议,规定工作日内组织承办部门负责人及承办人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包括通报案情、交换意见、听取建议、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代表关切。 来源:巴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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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7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