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7.04.2016  16:16

渝农办发〔2016〕5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人流物流大量增加。同时,我市即将全面进入汛期,事故防范压力增大、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据市气候中心分析,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市今年汛期暴雨洪涝较常年偏重,有10-12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长江、地方水域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当前,大量农机投入春耕春播,渔业船舶已将于5月1日全面投入捕捞作业。各地、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认真分析排查“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认真贯彻落实4月8日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成员单位(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履职,作好表率,及时对本地区、本单位“五一”节日期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带头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抓好分管行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各地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拖拉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违章生产行为易发、多发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农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重点拖拉机、渔业船舶和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种违法违章生产行为。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畜禽产品消费需求旺盛,畜禽屠宰企业加大生产的特点,积极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做好屠宰生产安全。

委属各单位要在节日前组织人员对办公场所、教学大楼、学生(员工)宿舍、实验室、停车库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存场所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市农校、市农机校要针对节日前后师生集会活动多和节日期间大量学生外出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加强集会和节日期间安全管理,严防人员踩踏、溺水淹亡和交通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全面消除度汛隐患

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抓住事故防范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在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检查,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渔业船舶行业 要针对汛期强降雨、洪水、大风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严重危害,认真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渔业船舶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汛期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度,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航行作业条件仍航行作业行为,依法查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超航区(线)航行作业和不穿戴救生衣航行作业等行为。

农机行业 要结合年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农机生产作业一线,开展农机安全现场检验,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作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

委属各单位 要重点对本单位及周边护坡(墙)、边坡、防汛设施、排水系统、电器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以及防水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要加强对护坡(墙)、边坡和老旧房屋的巡视检查,坚决防止自然灾害或隐患整治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

市农校、市农机校学生较多,安全管理工作尤其重要,特别是进期,部分学生临近毕业,思想活跃,加之部分学生外出实习,人员分散,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两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严禁学生租车、驾车和搭乘非法交通运输工具,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要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及时掌握汛情、气象情况,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渔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屠宰企业提前做好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委属各单位要根据掌握和接收的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单位干部职工,提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组织进行科学有效处置,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市农委值班室电话:89133333)。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