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6〕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
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从前期检查情况看,渔业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作业和拖拉机非法载人、违规操作农机等违法违章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挂外籍拖拉机牌照车辆非法载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踏青游览等活动频繁和大量农机投入春耕生产的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死守,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 一)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 各地要严格落实禁渔期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渔船擅自出航。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有非法载客载货需求的水域和有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的安全监管,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渔业船舶的生产安全。
(二)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各地要根据当前大量农机投入春耕生产的实际,结合今年开展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农机现场检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农机生产安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作用,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行驶、疲劳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加强消防和车辆安全管理。 当前,气温不断回升,气候干燥,消防安全不容忽视。节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类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规定,要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三、强化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农委(电话:89133333)。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