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歪脑筋打“假官司”逃债 结果他......

09.02.2021  15:36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欠债不还,还企图以虚假诉讼来逃避执行。近日,市五中法院改判一起虚假诉讼案,撤销当事人某的民事调解书,同时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姜某不仅没有赖掉债务,又增加了近60万的罚金和追缴费用,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6年5月,重庆某商贸公司向市五中法院提起买卖合同诉讼,称姜某未支付货款,请求法院冻结姜某名下的银行存款。随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冻结了姜某银行账户中的3000万元。

后来,警方调查发现,姜某其实就是这个原告公司的法人,他为了规避债务,伪造股东会决议把法人更改为他人,然后,又指使员工伪造购销合同,来起诉自己。法官告诉记者,姜某通过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冻结了他的个人存款3000万元,而事实上他在外负有大量的债务,他的真实债权人无法执行他的个人财产,这样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市五中法院审判监督庭启动再审程序,确认其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构民事法律关系,对其进行刑事追责并追缴其因调解结案而减免的诉讼费。在刑事方面,法院对其以虚假诉讼罪判处罚金50万元,在民事方面,通过再审程序撤销了此前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同时向姜某追缴了诉讼费近10万元。

法院提醒,近年来,民事审判领域的虚假诉讼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碰瓷”法律,耍小聪明做虚假陈述,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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