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努力为老百姓织好社保这张“兜底的网”

19.03.2018  08:26

  社保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就普遍关注的社保问题积极建言,努力为老百姓织好社会保障这张“兜底的网”。

  适当拉大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推动分级诊疗

  我国医改经过近些年的探索,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仍然面临很多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李秋建议,发挥医保、医药、医疗的联动作用,适当拉大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例的差额,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李秋认为,分级诊疗本着“引导、自愿”原则,但目前的医保差额报销比例还不足以有效推动分级诊疗。李秋建议,把基层首诊、逐级转诊上升为制度性规定,统一各地医保、医药、医疗的分管领导,适当拉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的差额。

  此外,李秋还建议从加大财政投入、推动人才下沉等方面入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医保、医药、医疗的联动作用,为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提供有效支撑。

  大学生医保建议以自然年为参保年度,全年实时报销

  目前,国家已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极大地减轻了学生及家庭的医疗负担,但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积极性还不够高。对此,李秋认为,不能全年实时报销医疗费用,以及对大额医疗费用的救助力度不够是大学生参保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李秋表示,大学生医保是按照学年为参保年度,每年9月至10月参加当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的医保。每年的9月至10月,在参保信息未确认前,大学生门诊和住院费用都无法实时报销。按照医保政策,这段时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要在信息确认并开通网络后,到就诊医院进行反结算报销,但许多医疗机构嫌麻烦,不愿给学生反结算报销,给学生报销设置了许多障碍,让学生及家长感觉“参加大学生医保不如城乡居民医保方便”。

  李秋建议,大学生可在入学时按照学制一次性参加大学期间的医保,或参照居民医保以自然年为一个参保年度,避免开学季和毕业当年与居民医保的时间衔接问题。李秋还建议,设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基金,为困难大学生支付部分住院看病自付费用,为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筑牢保护墙。

  建立税务机关统一全责征收社保费机制,实现应征尽征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社保费征缴体制并不统一,执法不统一、不规范,不利于提高征缴质量。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渝中区委书记黄玉林建议,建立由税务机关统一全责征收社保费的机制,推动社保费实现应征尽征。

  黄玉林表示,目前,我国社保费征收主要有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税务或人社部门委托征收、人社部门自己征收等三种模式。其中,税务或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征收,易导致委托方征收不尽责,社保费征收不到位问题。人社部门自己征收则存在收支不分的资金监管问题。

  黄玉林认为,税务部门肩负筹集国家财政资金等重要职能,拥有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干部队伍,在登记、统计、检查和清欠等环节拥有丰富经验,具备社保费征收的能力。由税务部门统一全责征收社保费,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降低征收成本。因此,黄玉林建议,加快推进由税务机关统一全责征收社保费的进程,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方式,推动社保费实现应征尽征。

编辑: 赵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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