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国税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05.04.2016  17:26

  一是主动担责。将党组主体责任具体细化为领导、用人、纠正、监督、支持和管理六大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做到主体不虚置、责任不空转。二是逐级明责。根据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明责、负责、追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修订和完善,新增责任追究内容,调整优化“一票否决”指标,逐级签字责任书,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基层科所,确保责任落地生根。三是严格问责。把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细化确定了7项同时追究科所主要负责人、科所副职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具体标准。纪检监察部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推进从严治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