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从四方面着手强化村居自治

03.03.2015  21:31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村居自治奠定法制基础。在第九届选举完成后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各项制度章程模板,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完善,作为处理村居事务的依据。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挥其监督作用。按照《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选举事宜。特别是在处理延迟选举的工作中,严格依照《选举法》,以村民意见为基础,有序开展选举工作,确保村(居)民权益。

  二是减轻村(居)民委员会行政事务负担,为村居自治提供空间。 从2014年至今,该区制定《北碚区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公共事务目录》、《涉证事项目录》等规范,将村(居)承担的行政事务减少至83项,让更多的村(居)干部得以“松绑”,投身于村(居)自治工作中。加强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各便民服务中心具备村(居)民办事、活动等功能,并对纳入规范化建设的村(居)予以每个3万元的补助。目前,全区155个纳入规范化建设的村(居)大多已经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强化村居干部素质教育,为村居自治提供人才保障。每年组织一次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大培训,从基层政权、社会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村(居)“一把手”进行教育,同时要求各镇街还对村(居)其他干部进行职业培训。今年3月,全区将再次组织村(居)书记、主任脱产培训。加强村(居)干部职业化教育,鼓励村(居)干部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今年,全区将组织公益培训,让更多的考生免费参训参考。认真落实提高村(居)干部待遇,以吸引更多有识之士加入到基层自治工作。

  四是实行村居务公开,保证村居自治合法依规。修订《北碚区村(居)务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联合区委组织部组织暗访组,对各村(居)公开情况进行暗访调查,督促各村(居)做好公开工作。(罗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