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三举措”严落实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责任

28.07.2015  18:11

一是严格初审管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管理权限申请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组织开展演练、集中开展培训等形式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示范引领和鞭策推动;通过组织开展检查、提供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主动抓好安全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谈心对话等活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动态抽查。重点对施工现场涉及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项动态监管,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旨在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