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

01.12.2016  01:31

 

 

      11月3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和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江龙、何友明、应平、向红出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申请调整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10项重点任务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区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决定;作出关于接受部分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去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决定;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刘春彦为覃家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谭树祥为土湾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张静为新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胡中应为石井坡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汤英为区监察局局长;任命张红良等14名同志为区检察院检察员。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天明,区政府副区长何庆,区法院副院长曾康,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街镇人大和人大机关各工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