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全面启动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

18.01.2017  21:32

  2016年12月底环保部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登记表由行政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精神,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立即启动此项工作,印发《关于实施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函》(荣环函〔2017〕1号),对《办法》出台的背景进行解读,并对区级有关部门、21个镇街和高新区管委会操作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行政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降低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准入门槛,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在国家统一制定的框架系统内,由地方负责实施,建设单位自行填报后,备案系统立即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区环保部门同步在门户网站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备案情况。此外,建设单位完成备案后,无需再到环保部门出具相关备案文件,有关单位可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直接查询备案公示情况,大大简化了审批程序,极大的方便了建设单位,节约了成本,减轻了环保审批部门的工作压力。

  截至1月17日,全区已有38项目顺利完成备案登记,其中餐饮类29个、基础设施类5个、养殖类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