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关于部分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书

08.07.2016  19:30

重庆市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企业连续6个月不经营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由我局立案调查的重庆市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我局通过对上述12户企业登记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管公司、产权所有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或以电话及重庆工商红盾网通知方式进行联系核实,以及采用查询企业年报等方式,证实上述12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企业登记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重庆市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听证告知公司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开区分局

                                                      2016年7月8日

 

 

 

 

 

附件     

重庆市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听证告知公司名单

 

企业名称

登记号

登记地址

1

重庆市捷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0110000231766

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5号1-30号

2

重庆市万凯投资有限公司

500110000008770

重庆市万盛区万新路45号

3

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万盛大道分公司

500110300007611

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12号1-12号

4

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万盛辰景分公司

500110300075786

重庆市万盛区勤俭路32号1-14号

5

重庆旺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

500110300063848

重庆市万盛区万盛大道26号附10号3-3号

6

重庆拓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110005082595

重庆市万盛区东林二村69号3楼5号

7

重庆厚安商贸有限公司

500110007780975

重庆市万盛区东林一村80号附12号

8

重庆英诺博恒航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00110002623840

重庆市万盛区黑山镇马家坳51号

9

重庆特银建材有限公司

500110007762714

重庆市万盛区东林清溪桥41号3-7号

10

重庆市万盛区乡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110000447064

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北路51号

11

重庆凯杰瑞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110002801376

重庆市万盛区观景路68号2-8-6号

12

重庆多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500110007780991

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南路B栋12号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