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关于部分投资类市场主体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17.10.2016 22:4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涪陵消防队分公司等47户市场主体: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投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市场主体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市场主体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现将核查中发现的失联市场主体名单公告如下,请下列市场主体(名单附后)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逾期未确认正常经营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 涪陵局第一批需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xls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
2016年10月14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7.10.2016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