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切实保障五保“三无”对象基本医疗需求

10.07.2015  20:46

  近日,綦江区出台政策,切实保障全区五保、“三无”对象基本医疗需求,解决其看病难问题。《通知》明确了五保、三无对象医疗保障责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单位职责和费用承担。分散供养的五保、三无对象每次个人自付费用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以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以上,且个人无能力承担的医疗费用,由街镇财政负责解决,集中供养的五保、“三无”对象本人不承担医疗费用。对符合申报临时救助的,可通过申报临时救助等方式解决。(王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