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副区长黄友明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出要求

09.01.2015  23:24

近日,大足区副区长黄友明现场调研了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水源保护。要以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饮用水源保护放在第一民生要务加以重视,确保上游水库、濑溪河等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二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要维护好42个饮用水源地周边的98块警示宣传标牌,持续开展环保宣传“进村庄”“进家庭”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爱水、护水意识。

三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坚决依法查处、取缔饮用水源地周边各类污染源,切实抓好河道、湖库水面清漂,科学控制农药、化肥、塑料薄膜使用,全力管控面源污染。

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制定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不断细化工作内容,优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区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监察和水质监测,汛期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实施特事特办与实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