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抽查10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

25.10.2016  01:08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33个区县11月1日前全面自查,市级11月2日至10日抽查10个区县。
  近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两部门发出通知,就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设定了上述两个时间节点。
  此次检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2013年至2016年国家和市级及区县本级安排的资金,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到位、精准、有效,是这次检查的主要目的,两部门将着眼资金申请、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全过程,重点检查清理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挤占挪用、滞留延压、损失浪费、不精准等问题。
  根据重庆脱贫攻坚计划,全市脱贫攻坚时间节点锁定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2018年“打扫战场”。打赢这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扶贫攻坚战,资金是关键、政策是重点、发展是核心。
  脱贫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市财政、扶贫部门一手增投入一手创机制,突出精准投放,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整合、集中、严管、高效使用方面作了系列改进,重点用于支持涉及面广、普惠面大的项目和设施,切实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今年以来,市级以上财政已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5.1亿元,同时安排14个国贫区县债券资金14亿元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安排,市级将抽查10个区县,重点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和自查质量,以及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到乡镇、村和具体的业主。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将在各省市自查基础上,选择部区县、乡镇、村及业主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