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司法局“三举措”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18.04.2016  21:04
    一是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村(居)法律顾问工程的作用。自2012年以来,潼南区“一村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工程”就已经全面建成,确保了该区每一个村(居)都有一名法律顾问。2015年,该局又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再次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村(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对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重要管理活动及会议的决定、决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依法为集体土地开发、流转、承包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朝着法治轨道稳步向前。   二是在区信访办设置律师值班室,建立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制度。自2009年以来,该区即安排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工作,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分流诉讼,帮助代理申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信访正常秩序。今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指派律师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解,疑难案件评析和缠闹积访案件代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律师引入援助渠道,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信访秩序,实现社会稳定。   三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倡和鼓励全区各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任职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人员,或经招聘到上述单位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充当所在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政府各部门、事业、企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使全区各项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