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司法局突出“五字”强化宪法宣传教育
23.04.2015 11:1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宣传对象“广”。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宪法宣传的重点对象,同时覆盖到学校、机关、企业、社区、乡村等地区,广泛开展面对基层群众的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
二是宣传主体“明”。 按照“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宪法宣传主体,要求各部门、镇(街)明确领导责任,配置兼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普法联络员),落实经费保障,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不定期报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动态。
三是宣传载体“多”。 在全区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新法颁布、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下乡”、“产业工人流动大讲堂”活动等针对基层群众、工人等开展宪法宣传等。
四是宣传形式“活”。 将宪法纳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我读宪法”专题活动;在各级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征文等活动,在铜梁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宪法主题实践活动等。
五是宣传效果“好”。 今年以来,铜梁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各单位、学校、村(居)开展宪法专题宣讲12场,区普法办在法治主题公园、示范楼宇等宣传平台制作展示了宪法主题展板9块,向群众发放宪法读本5000册,向群众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2000余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3.04.2015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