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唱响扶贫攻坚资金保障“三部曲”

13.08.2015  10:54

    提供资金保障是加快推进扶贫攻坚的核心和关键。黔江区立足2016年65个贫困村销号、11430户贫困户脱贫的既定目标,把资金保障作为扶贫攻坚的重头戏来抓,围绕“解决八难、实现八用”的标准,以项目资金刚性支出为原则,坚持项目总数确定资金总量,打好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组合拳,创新了“筹多少、怎么筹、如何管”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快了扶贫攻坚步伐。

    一、以“定性”确立“定量”,解决“筹多少”的问题。 即以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定扶贫资金的需要量。围绕“解决八难、实现八有”的整村脱贫标准,以多种方式进行贫困村、贫困户调查摸底工作,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编制扶贫攻坚项目规划。目前,全区65个贫困村共规划项目1223个,其中2015年480个,2016年743个。一是现场摸排法,确定数据真实性。我们召开了由65个贫困村党支部书记或熟悉村情人员参加的现状调查工作会议,现场由各贫困村按照“只填有什么”的原则在进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区扶贫办再对照“解决八难、实现八有”的标准汇总出“差什么”,从而提高数据或贫困现状的真实性。二是层层把关法,确保规划严肃性。各乡镇街道围绕区扶贫办汇总出的“差什么”进行项目规划,项目规划通过村级调查人员、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驻村工作队签字后,报联系村的区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作全区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三是“先分后总”法,确保规划科学性。由扶贫攻坚指挥部即从相关部门抽调的专业人员,通过把乡镇街道规划与部门掌握的情况相对接后,分类制定交通、饮水、住房改善、农网改造、村容村貌、主导产业、金融扶贫、培训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阵地建设等13类子规划,通过征求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后,汇总形成全区扶贫攻坚规划。同时,按照分类规划制定出分类规划实施方案,成为部门在扶贫攻坚中所要承担的主要任务。

    二、以多点发力满足资金需求,解决“怎么筹”的问题。 经概算,完成65个贫困村销号和11430户贫困户越线,共需资金68338万元,目前尚差24515万元,已筹集资金43823万元,占64.1%。我们主要通过3个筹集缩小资金差距。

    第一、区级财政筹集。主要从4个方面着力。 一是 2015年25个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按每个200万元筹集,除区扶贫办已安排的2250万元以外,所差部分由区财政先行垫付。 二是 针对2014年以前未实质性启动建设的项目,收回项目资金,全部调项用于贫困村。 三是 将区财政2015年新增财力部分全部用于扶贫攻坚。

    第二、部门资金拼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第三次扩大会议明确指出,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对涉农部门资金,除政策硬性规定外,全部用于扶贫攻坚,并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部门筹资任务,并作为考核目标任务之一。所有扶贫资金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整合,确保“一个口子出”。

    第三、积极向上争取。各部门采取亲自上门汇报、书面请求、电话衔接等方式,加强与市级部门对口衔接,取得了一定效果。如区交委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市交委衔接,争取到65个贫困村村道硬化资金4000万元;区发改委争取到农网改造资金5200万元、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资金337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500万元;区委组织部争取到2016年大学生村新增15名;到2016年底,所有贫困村将配备1-2名大中专毕业生或成功创业返乡人才。区水务局争取到市水利局将贫困村的水库、山洪治理、涝区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等项目纳入《重庆市水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总投资8.75亿元。

    第四、凝聚社会力量。出台了《关于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扶贫攻坚的意见》,广泛动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国有企业、社会组织,武警、消防部队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目前,通过开展“武陵都市报助我上大学”活动,筹集社会扶贫资金270万元,缓解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有效整合国家开发银行、东西扶贫协作、圈翼帮扶、市卫生帮扶集团等资金全部用于扶贫攻坚。

    三、以审计跟踪监管提高资金效益,解决“如何管”的问题。 制定了《全区扶贫攻坚资金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区审计局、区纪委、区财政局、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监管职责,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一是 严格执行“十步工作法”。即“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审批、项目公示、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等10个工作步骤,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 二是 严格执行全程跟踪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切实执行资金保障管理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定期审计、检查、监督制度。贫困村整村脱贫项目建立项目台账,资金计划下达后1周内,在村务公开栏或宣传窗张贴至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