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四个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

21.04.2016  20:14

  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区民政系统将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列任务清单,倒排工作时限。

  强化载体创新。,采取教学、研讨、座谈等方式逐级组织深入学习,协调新闻单位,充分运用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强化政策配套。围绕慈善信托、异地募捐监管、统一慈善信息平台、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新要求,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完善相关政策。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区民政局将把慈善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事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汪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