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多举措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助推教育优质发展
一是完善督导工作机制。设立长寿区教育督导中心,负责全区督政、督学、质量监测等工作;根据区域分布特点,设立城区中学、城区小学、大洪河、葛兰、双龙等5个督学责任区片,负责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各学校成立教育督导工作室,负责本校教育督导工作;全区成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检测工作。
二是健全督导工作队伍。优化区政府督学队伍配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专职督学2名、工作人员1名,聘任区政府兼职督学49名。加强责任区督学队伍建设,聘任责任区督学36名,覆盖全区114所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并在每所学校统一制作、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督学队伍培训机制,每年利用暑假邀请领导和专家对督学进行政策、理论和工作能力提升培训。
三是落实督导工作保障。各学校设立督导工作室,确定1名校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对接责任区督学工作,为责任区督学工作提供便利。区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教委设立区教育督导中心和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教育督导办公、会议、督导检查和督学交通、通讯等经费支出。每年,用于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及考核奖励的经费在100万元以上。
四是履行督导工作职责。每年,区教育督导中心对全区18个街镇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全区中小学、特幼教校、职业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质量、师资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采取分层次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全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质量监测;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督导和调研活动,并形成专项报告。
五是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每年,区教育督导中心向区政府提交《关于街镇政府教育职责考核结果报告》,督导结果按3%直接计入区政府对街镇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促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对全区学校分别形成年度综合督导考评反馈意见,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对学校进行等级评定和表彰,并将学校综合督导考核结果按60%计入校长(书记)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在综合督导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