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工商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23.10.2018 21:4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当事人:重庆致晓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5U823YXH
住所: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黔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102室
经查明,重庆致晓建材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8日的注册登记过程中,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系冒用甘业明的身份证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重庆致晓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因本局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当事人,故依法进行公告。当事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此《撤销登记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黔江区人民政府或者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黔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黔江区分局
2018年10月23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3.10.2018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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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工商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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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