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强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

22.07.2016  21:52

    万州区过去几年在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去年,国家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对我区2013-2015年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在内的农林水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有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违规直接划入经销商提供的银行卡(折)账户,而不是按要求直补到购机农户,这暴露出本区在包括银行卡(折)账户在内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录入及审核环节存在严重疏漏。为此,该区高度认识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三级监管”的重要性,切实整改,强化多项措施,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一是为了万州区农委结合本区实际,下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三级监管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16]90号),明确强化乡镇监管职责。

      二是召开50个乡镇、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机负责人购机补贴监管工作会议,对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各乡镇高度认识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职责,使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是强化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加强各环节监管,强化农机购置购机价格、补贴价格、购机真实性、兑付补贴合规性的审核,信息录入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资金兑付方式,对农机购置补贴中出现的违规情况网上补贴系统一律退回不予审核通过。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专职监管人员要对农机购置补贴进行公示、核查和网上审核工作,按照重庆市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的违规标准(详见附件)进行电话核查和入户核查,凡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的要逐台进行入户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一律不予通过,对于问题严重的上报区农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