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扎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1.03.2018  06:41

一是强化领导,层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以区教委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区纪委驻教委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与5名班子成员、66名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学校(单位)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检查指标体系,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把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制度,有效消除渎职腐败滋生土壤。 区教委及学校(单位)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事前充分论证、集体讨论,党政领导不得干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坚持议事“末位表态”。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全区教育系统造价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一律实行“交钥匙”工程,由公益公司代建;3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区教委确定的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招标,由学校组织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廉洁运行。全区学校大宗物品购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  

三是加强教育,个个明确遵守纪律规矩红线。 开展常态化的党政干部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区教委及学校(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到凤城监狱、长寿区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在关键节点,区委教育工委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让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四是严格督查,从快从严处理越线违纪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腐必惩的原则,落实“一案双查”,切实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以来,区委教育工委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处分党员7人,诫勉谈话14人,函询4人,组织约谈60人次,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人次。切实开展教委机关“四风”整顿,持续开展节约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会议次数、发文数量、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大幅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