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扎实抓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的建设
一是理顺关系,强化组织建设。 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由区委教育工委具体领导和指导。区委教育工委建立基层学校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对基层学校党建工作进行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全区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均单独建立了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就近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保证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是坚持标准,选好党的干部。 坚持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工作的标准,选拔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基层学校党组织书记。基层学校党组织书记需经过学校行政、党务等多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目前,全区成立公办学校基层党组织60个、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4个,设基层党组织书记64名、专职副书记17名。
三是明确职责,发挥组织作用。 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向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各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全面担负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学校及全体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干部素质。 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工委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干部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学校管理、廉洁自律等知识和能力培训。2017年,投入经费70余万元,为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配发党建工作手册64套、资料2.1万余册;集中开展基层学校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及工作能力提升培训2期,培训基层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58人次;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3期,培训党务干部18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干部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