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17.04.2019  19:53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局、工商局、文化委等多家区级部门和相关街道乡镇,重点对办学场地存在安全隐患及无证无照、招生虚假宣传等6类不合格机构开展教育联合行政执法。2018年,对全区68个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部门联动执法3次,规范3所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取缔1所无照无证办学机构。

二是强化沟通引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乡镇教管中心网格监控机制,采取集中和点对点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劝诫、疏导,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培训机构违规收费等行为得到纠正,教师劳动合同签约率由原来的82.5%提高到100%,学员培训合同签约率由81%提高到100%,收费备案的机构达到100%。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组织教育、公安、食药监等8个部门,成立9个检查组,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安全大检查。区教委建立值周领导每周至少到1所民办教育机构督查制度、每期1次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制度、每期2次培训机构教研活动制度。教管中心建立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监管机制,相邻5个民办教育机构结成一个小组,互相监督,共担责任。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简化审批程序,由举办者向辖区教管中心层层申请改为直接向区教委申请办学。增加审批次数,由每年审批一次改为每季度审批一次。放宽幼儿园办园地址调整设限,凡新校舍及周边无安全隐患,能达到相应办学条件,给予积极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多元投入,促进多元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有效对接,2018年新审批培训机构9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