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四项措施做好基层环保工作

09.07.2015  12:57

一是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明确专职环保干部,在村居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9名并签订环境保护责任书,结合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监管网。

二是实现治污全覆盖。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能力达1000吨。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黄庄、旸岩、大塝3座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场镇和居民集居区的生活污水均集中收集处理。配备垃圾压缩站1座,环境卫生设备车辆4台,勾臂箱12个,垃圾桶136个,果皮箱33个,公路沿线垃圾房42座,实现垃圾清运100%。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大户的监督管理。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通过综合利用,利用率80%以上,废水通过净化处理,全镇新建沼气1200口。

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结合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开展环保进农村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环保政策、环保法律法规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环保知识。